未制止报告施工单位违规行为,中铁一院南方监理公司被罚3万
近日,信用中国(天津)发布处罚信息,中铁一院集团南方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因对施工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技术要求的相关行为未予以制止和报告,被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罚款3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Z1102025038)显示,津丽(挂)2021-06号宗地项目一期一标段(E地块1#-4#、8#楼、9#楼、车库A(地下车库)及配建-变电站)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技术要求的相关行为未予以制止和报告。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对中铁一院集团南方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罚款3万元。天眼查显示,中铁一院集团南方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法
智库 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