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网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东方易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7426221833)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恶意串通行为,被唐山市财政局依法处以罚款 8.43054 万元,并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两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该处罚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作出,10 月 11 日正式对外公布。
经查,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1 区 8 号楼 201 室(园区)的北京东方易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参与政府采购过程中实施了恶意串通行为。唐山市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及《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第 103 项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此次对北京东方易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处以的 8.43054 万元罚款及两年禁入期,正是严格遵循该法律条款及地方裁量基准作出的惩戒。作为医疗器械企业,其违法行为不仅破坏了政府采购领域的公平竞争秩序,更可能对医疗资源配置的公正性产生负面影响。
健康新闻联系电话:0531-85193712
热门评论 我要评论 微信扫码
移动端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