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丁安顺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应急管理局了解到,济宁力科液压有限责任公司因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被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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