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通川区投资有限公司因违规占用林地3912平方米被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06-13 5026

2025年5月28日,达州市通川区林业局依法对达州市通川区投资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达市通林罚决字〔2025〕第018号)。达州市通川区投资有限公司因擅自改变3912平方米林地用途,被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并处罚款7.824万元。

经查,达州市通川区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中旬在通川区罗江镇高石社区2组(小地名:望乡台)实施场地平整工程时,未办理林地使用审批手续,违法占用林地3912平方米(约5.87亩),导致原有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遭到破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责令于2025年11月28日前恢复涉案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按恢复费用2倍标准处以罚款78240元(计算公式:3912㎡×10元/㎡×2倍)。

公开资料显示,达州市通川区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08-04,公司股东达州市通川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占股79.1943%)、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占股8.4834%)、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占股7.1090%)农发基础设施基金有限公司(占股5.2133%),法定代表人为方家,注册资本为21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170267836836XU,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江湾城安置房小区一幢二单元外围二楼。

产经新闻爆料电话:0531-85193242

责任编辑:李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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